旅行社分社、服务网点备案登记
日期:2017-12-25事项编码 11011200LY-DL-001
事项分类 代理类事项
事项名称 旅行社分社、服务网点备案登记
设定依据 《旅行社条例》
办理主体 区旅游委
申请条件和办理材料 符合《旅行社条例》、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和国家旅游局《关于旅行社及其分社、服务网点名称和备案管理等事项的通知》(旅监管发〔2009〕215号)规定的,在本辖区工商部门注册的旅行社分社、服务网点
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
办理流程 见下列附件
法定期限 3个工作日(此期限是对企业的要求,要求在3日内进行备案)
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
办理部门 北京市通州区旅游委执法监察科
办理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192号2楼210
办理时间 09:00-17:00
联系电话 69525220
监督电话 69545238
流程图下载01.docx |
表格下载3752452.doc |